表二 轉讓給他人方簡況 |
轉 讓 方 基 本 情 況 |
轉讓(rang)交(jiao)易方名字(zi)大全 |
岳陽農民餐飲業央行(xing)控股(gu)股(gu)東有效(xiao)單位(wei) |
注冊地(di)(詳細地(di)址) |
廣東省武漢市天心(xin)區芙(fu)蓉南路一段(duan)時間439號 |
行(xing)業(ye)企(qi)業(ye)填好(hao) |
行政部門企業組織(zhi)寫上 |
注冊申請(qing)號 |
91430100MA4L6A8L6T |
公司成(cheng)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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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gui)屬業內 |
金融投(tou)資業 |
工程預算的(de)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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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shang)家公(gong)司(si)狀(zhuang)態(tai) |
股東(dong)有限責任集團(tuan) |
事業單位 法人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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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申請基金(來萬) |
500000 |
主要(yao)部分(f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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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fa)體現人 |
胡(hu)心善 |
常見(jian)全權一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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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an)權年(nian)限(xian)商標轉讓做法內外部(bu)決策制(zhi)定和批(pi)準書(shu)實際情況 |
廠家內外決策者資(zi)料 |
介紹廣東藥(yao)科大學農商行(xing)黨支(zhi)部(bu)可能議條件的回答 |
審批的監(jian)督檢查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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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復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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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項目(mu)簡況 |
轉讓標的現狀:本次轉讓債權為長沙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債務人長沙市城市建設開發公司債權,該戶債權本金35,600,004.05元,利息26,959,939.33元(利息計算至2021年7月15日)。本次轉讓掛牌價格為5500萬元。 擔保情況:抵押物為長沙市雨花區月塘村的土地(權證號:長國用(2010)第069889號),土地面積62166.63㎡。該土地產權證注明為國有出讓地,但可能與規劃部門登記不符,另該地塊有部分面積被占有,以上情況需受讓人另行調查。 訴訟或司法判決情況: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已出具(2018)湘0111民初2470號、(2018)湘0111民初2471號民事判決書。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書(2021)湘01破38-1號裁定確認債權。 |
其(qi)他的(de)(de)需求關(guan)(guan)聯交易的(de)(de)相關(guan)(guan)內(nei)容 |
1.債務人可能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以物抵債協議和/或原債權文件; 2.債務人和/或擔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產、被解散、被注銷、被撤銷、被關閉、被吊銷、未成立、歇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體存續性瑕疵的情形; 3.轉讓標的可能存在已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相關的法定期間、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滅或不能被強制執行的情形; 4.涉訴轉讓標的可能存在敗訴、不能變更訴訟主體、執行主體等訴訟風險; 5.原債權文件或以物抵債協議可能存在未生效、無效或被撤銷的情形; 6.委托方尚未實際取得以物抵債資產對應的原債權文件以及向受讓方移交的文件存在不完整等情況; 7.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的實際用途和/或其他實際利用情況可能與其規劃用途或規劃的土地利用要求不一致; 8.有關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的權屬證明或其他文件中載明的轉讓的項下抵債資產的面積可能存在誤差、錯誤或存在不能被有關政府機構認可的情形; 9.委托方及前手權利人在取得抵債資產時可能存在主體不適格情形、可能尚未取得以物抵債資產的物權、尚未實際占有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或其已經或將會喪失對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的實際占有(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的全部或部分已經被出租、出售、轉租、承包、出借或被第三方合法或非法占有、占用),致使委托方無法或難以向受讓方交付(轉移占有)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 10.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可能存在欠繳或應當繳納、補繳稅收、出讓金、滯納金、違約金、罰款或其他應繳費用的情形,可能存在法定或約定的權利負擔; 11.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可能存在尚在建設、延期開工、延期竣工、無法竣工或無法獲得竣工證明的情形; 12.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的相關權屬證明文件不存在、缺失、遺失、未辦理(取得)或無法辦理(取得)權屬初始登記手續(權屬證書),或者轉讓標的項下土地的征用、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劃撥、抵債或取得可能與中國法律規定的程序或其他要求不一致; 13.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可能無法辦理權屬變更或轉移登記手續; 14.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的承租人、承包人、承建商或其他第三方可能享有對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優先購買權或優先受償權; 15.尚未辦理或無法辦理有關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的政府機構許可、批準、同意、登記、備案、驗收、或其他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的立項、規劃、施工、人防、消防、地震、衛生、園林、綠化、建筑、環保、交通等事項相關的手續); 16.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可能因市政基礎設施欠缺或其他原因無法正常使用、缺少或喪失使用價值; 17.轉讓標的項下抵債資產可能因任何事由遭受毀損,且該等毀損已經或尚未被修復; 18.可能已經存在或將要發生針對轉讓標的的訴訟、仲裁、財產保全(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強制執行或其他法律程序; 19.轉讓標的權屬可能存在爭議,可能被政府征用、占用或收回; 20.受讓方資格可能存在國家有關規定的限制。 21.除前述各項已經披露的事項外,可能已經存在或將要發生對轉讓標的的價值或對受讓方取得、占有、享有、經營、處置或行使其對轉讓標的的權利有不利影響的其他瑕疵、潛在瑕疵、缺陷或情形。 22.該標的資產為現狀轉讓,所涉及的各種前期欠費,以及抵債及轉讓所需繳納的各項稅費、產權過戶及變更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23.競買人成為買受人并受讓標的債權后,對該標的債權在基準日以后產生的利息、罰息的請求權,買受人可能無法繼續享有。 24.本次信息發布是委托方真實意愿表示,已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完成轉讓事項的內部決策、轉讓行為、交易條件設置的報批等相關前置手續,自愿對本次委托及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承諾協助辦理資產過戶的相關手續。提供的信息最終以資料所記載的內容為準,相關標的物信息以實物現狀為準。對于轉讓權利和標的資產的瑕疵情況,意向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并作出決定,自行承擔一切風險。 |
注(zhu):如為二個(ge)轉賣(mai)方(fang)聯(lian)動轉賣(mai)的,應分別為填表本表。 |